公示公告
NOTICE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办完成了2023年3月份(总第34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人力资源办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办完成了2023年2月份(总第33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根据《福建省引进生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2023届引进生选拔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拟选拔引进到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祖小龙等3位同志(教育科研类,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3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来电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办完成了2023年1月份(总第32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人力资源办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办完成了2022年12月份(总第31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人力资源办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根据嘉庚创新实验室薪酬福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嘉庚人〔2022〕7号文规定,人力资源办已受理和审核了嘉庚创新实验室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第6期人员材料,经审批同意,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办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和《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等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办完成了2022年11月份(总第30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人力资源办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根据《嘉庚创新实验室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试行)》(嘉庚人〔2020〕6号)《嘉庚创新实验室岗位等级薪酬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嘉庚人〔2020〕3号)及《嘉庚创新实验室人才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嘉庚人〔2022〕4号),经嘉庚创新实验室人力资源办资格审核、嘉庚创新实验室人事委员会面试及讨论研究通过,拟录用苏文湫为嘉庚创新实验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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