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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创新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化项目评价机制和转化运营管理办法》、《嘉庚创新实验室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嘉庚创新实验室2026年第4次实验室主任/主任扩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嘉庚实验室科技产业发展(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产业公司”)对厦门晞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晞和公司”)已完成实缴的首批技术出资(技术出资额381.68万元,对应36.3505%股权)所对应的70%股权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即科技产业公司将其持有的晞和公司的25.4453%股权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其中,分别奖励给吴炳辉和付文星对应股权的60%和40%,即奖励给吴炳辉晞和公司15.2672%股权,奖励给付文星晞和公司10.1781%股权。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生态部提出。
联系人:李佳楠 何为
联系邮件:heweips@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882565
嘉庚创新实验室2026年5月11日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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