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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创新实验室关于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 2022-07-22
  • 嘉庚创新实验室关于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各位员工: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新引进台湾同胞生活补贴常年开放受理,人力资源办将定期汇总材料并提交申请,现就申报和审核等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关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 补贴标准

    (一)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按照如下标准:

    1.  博士每人8万元;

    2.  硕士每人5万元;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

    4.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二)   2021年7月1日前新引进的,按照如下标准:

    1.  博士每人5万元;

    2.  硕士每人3万元;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2万元;

    4.  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 申请对象、时限与条件

    (一)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1.  申请对象: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7年7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且落户厦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和“双一流”及世界排名最新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

    2.  申请时限: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引进时间按人事关系入厦时间算起)。未在规定期限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3.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具有厦门户口;

    (2) 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 人事关系、户口入厦之日后算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二)   新引进台湾同胞生活补贴

    1.  申请对象: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8年4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

    2.  申请时限:应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2) 引进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 在厦工作满一年(综合劳动合同、就业手续、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等判定),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仍在申请时限内(即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

    (三)  新引进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1.  申请对象:

            (1) 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起)且于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2) 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7月1日起)且于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2.  申请时限:自毕业生正式接收之日起(完成人事关系入厦)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 具有厦门户口;

     (3)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4) 人事关系、户口入厦之日后算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5) 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 申办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 申办程序:员工提交材料→人力资源办审核材料→上报人社局→人社局审核通过→名单公示→进行发放

    (二) 注意事项:请务必在人事关系入厦之日起11个月内提出申请,以免耽误申请流程,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 所需材料

    (一) 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二) 属台湾人才的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1.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劳动(聘用)合同

    3.  学历证书

    4.  在厦缴交社保证明(或在厦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在厦就业登记手续)

    (三)属应届毕业本科生或劳务派遣人员的还应提交劳动合同扫描件。

    五、 提交方式及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方式:相关材料请提交至xnzhang@xmu.edu.cn;

    (二)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办 张老师、吴老师(2882520,2882521)。

     

    附件:1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人力资源办

                                                                                                                      2022年7月22日

     

    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xlsx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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