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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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化项目评价机制和转化运营管理办法》《嘉庚创新实验室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嘉庚创新实验室2023年第20次实验室主任/主任扩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嘉庚实验室科技产业发展(厦门)有限公司持有闽晨星电子材料(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晨星公司”)70%股权部分的70%(即49%的技术股)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张爱强博士(ZHANG AIQIANG);拟将《抗反射涂层 (ARC) 193nm产品线研发》项目及《旋涂碳层(SOC)与硅基抗反射涂层(SiARC) 产品线研发》项目所产出的专利以专利赋权的形式,将70%的专利所有权/申请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张爱强博士(ZHANG AIQIANG)。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项目办提出。
联系人:李佳楠 姚梅宾
联系邮件:meibinyao@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882565
嘉庚创新实验室2023年10月07日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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